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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明天我们是否还能一起出行?中国户外第一大案宣判结果!

本主题由 糊涂虫 于 2008-9-23 21:01 移动

[讨论]明天我们是否还能一起出行?中国户外第一大案宣判结果!

今年7月,广西南宁市13名驴友相邀去郊县森林旅游,不料夜晚露宿时山洪暴发,一名女孩被洪水冲走身亡。女孩的母亲状告驴友,要求另12名驴友赔偿35万元。10月19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我国首例遇难驴友家人状告一同出游的驴友案。

宣判结果,领队以及队员全部都要承担责任!一次60元的AA活动赔偿金额高达21万元!这个案例开了中国户外运动案件的先河,可以想象,今后再有此类案件必将受到这次案件判决结果的影响!AA户外运动中的责任到底如何判定!那些领队,老驴们还会有人出来召集活动,带队吗?

我们很幸运的是赶上了中国户外运动发展的一个转折点,但是驴子们也遇到前所未有的困惑:明天我们是否还能一起出行?

文字资料还有法院的判决书扫描实在太多,只有自己慢慢去看了!http://bbs.auly.com/dtl.asp?pid=18685&cid=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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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个切实的问题,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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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被判是无可奈何,队员也要承担责任倒是有点意外,看来户外也不好混了[em06]

或许以后每次活动之前都要签订一堆繁琐的责任合同?那还不如私奔,nnd!

你相信奇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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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原贴...似乎是说控告的起因来自于领队对责任的完全回避导致某有米的驴友的义愤.....

估且不理会为何控告的起因.....就案件本身,就很值得深思啊

老虫....飞行树....发表下你们的见解吧.....

伍言=三言+两语, 人如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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