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打工簽證到紐西蘭流浪 邊度假邊工作
持打工簽證到紐西蘭流浪 邊度假邊工作
2004-05-14 18:30/記者王以瑾/台北報導
「不停地穿越國境,以旅行寫下自己的成長過程,勇敢地向前行!」聽到紐西蘭將於6月1日推出打工簽證,知名作家蔡詩萍鼓勵年輕人把握機會多出去走走看看,1年、2年「脫軌」的閱歷,將為人生增添更多的色彩。
紐西蘭與台灣已經簽定雙邊互惠條約,將於6月1日開始推出打工簽證,凡持台灣護照,年滿18歲至30歲,準備好一張回程機票和10萬元銀行存款餘額證明,就可以到紐西蘭「流浪」1年,選擇定點,或是邊走邊看,看到自己喜歡的城市就停留下來,錢用光了,翻開社區報紙找找工作,賺點錢支應一下生活費,這就是紐西蘭年輕人最流行的OE經驗。
OE,指的是overseas experience(海外經歷),紐西蘭的年輕人流行在高中之後,甚至高中都沒唸完,就到海外流浪個1、2年,該國也非常鼓勵年輕人以這種方式探索世界;目前紐西蘭和世界18個國家都簽定有這種打工簽證互惠約定,日本也是其中之一。
到紐西蘭打工,以同為亞洲人的日本年輕人來說,常做的工作不外乎是到餐廳端端盤子,或是到果園摘水果、到酒莊工作;簽證規定為同一雇主工作不得超過3個月,當地也很習慣晉用打工簽證的外國人。
如果財力夠好,在1年之中只管吃喝玩樂不打工,紐西蘭政府也不會干涉,只不過,這種簽證台灣1年只有400個名額,紐西蘭觀光局建議,如果有意願在當地唸書學習者,最好申請學生簽證,把打工簽證的名額留給需要的人。紐西蘭全年發出的打工簽證為3萬1千個名額,而每個申請人,一生只有1次獲得這張簽證的機會。
紐西蘭是第一個對台灣發出打工簽證的國家,以貴賓身份出席紐西蘭打工簽證記者會的蔡詩萍說,過去世代所受的教育裡,18至30歲應是完成學業、事業衝刺的階段,這是台灣人成長的常軌,但如果人生可以重來,他會選擇以打工度假探索異國文化及開發個人潛能,因此他也鼓勵年輕人這麼做,走出國門到世界去看看,一定會意想不到的收獲。